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章程
简介
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简称“全波学联”。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为在波兰的中国学生、学者所组成的群众性自治团体。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遵守所在国(波兰)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在中国驻波兰大使馆教育处的指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本会是以爱国主义为前提,以团结在波学子及促进旅波留学人员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学生学者联合组织。本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留学生服务的原则,并为保护学生学者人身、财产安全,丰富学生学者业余文化生活,解决学生学者在波生活期间所遇困难,搭建学生学者之间的交流平台,增进中波两国学术交流,推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国学生学者的凝聚力和爱国热情而不懈努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名称为“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简称“全波学联”。波兰文名称为“Związek Chińskich Studentów i Naukowców w Polsce”。英文名称为“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 in Poland”。
第二条 原则、宗旨与性质
(一)本会为在波中国学生、学者所组成的群众性自治团体;
(二)本会遵守所在国(波兰)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在中国驻波兰大使馆教育处的指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
(三)本会的宗旨为团结帮助所有旅波中国学生学者,维护所有中国学生学者权益,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波文化教育交流;
(四)本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留学生服务的原则,并为保护学生学者人身、财产安全,丰富学生学者业余文化生活,解决学生学者在波生活期间所遇困难,以便于他们完成在波留学和工作任务,报效祖国;
(五)本会坚持实事求是和讲效率、重实干,促和谐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会址与成立
(一)本会会址设在波兰华沙;
(二)本会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
(一)凡热爱祖国、遵守中波两国法律和所在学校校规、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波中国留学生学者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
(二)会员有权参加全波学联及地区和学校学联举办的各类活动;
(三)会员有权对学联及干部进行监督及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四)会员有义务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民族尊严,维护中国留学人员形象和学联声誉。
第三章 活动
第五条 活动
(一)组织在波中国学生、学者参加文娱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二)为旅波中国留学人员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咨询;
(三)负责与中国、波兰及其他国家学术团体及学生团体的联系;
(四)组织学术讨论会和座谈会,开展学术交流,介绍有关情况。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构成
(一) 本会由全波、各地区及各学校学联构成。全波学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学术部等部门。
(二) 各分学联在全波学联的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七条 理事会
(一)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全波学联决策机构。全波学联主席和副主席从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二) 人员补充选举每年举行一次;
(三) 全波学联主席、副主席、全波学联各部成员及各地区、学校学联主席组成全波学联理事会;
(四) 全波学联主席团由全波学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五)本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会理事会的增补或罢免以及其他重大决议须经理事会表决、并或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第五章 经费
第八条 经费
(一) 本会经费来源:本会经费主要为有关机构或个人的赞助。
第六章 解散
第九条 解散
(一) 本会的解散需经理事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全部代表同意、中国驻波兰大使馆同意方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附则
(一) 章程的修订和解释权在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波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